[JG2024-5924]华南国家植物园(石门国家森林公园)高地植物展示园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9 00:00
资审结果园林林业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植物园(**国家森林公园)高地植物展示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通过 | |
2 | **市名卉****公司 | 通过 | |
3 | ****森****公司 | 通过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市林华****公司 | 通过 | |
6 | ****公司 | 通过 | |
7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公司 | 通过 | |
9 | ******公司 | 通过 | |
10 | **四季****公司 | 通过 | |
11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公司 | 通过 | |
13 | (****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4 | **市森艺****公司 | 通过 | |
15 | (主)**市******公司,(成)******研究院 | 通过 | |
16 | **市芳村市政****公司 | 通过 | |
17 | ******公司 | 通过 | |
18 | 广****公司 | 通过 | |
19 | ******公司 | 通过 | |
20 | ****公司 |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0013
联系地址:**省**市**区**国家森林公园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园林局
联系电话:020-****5773
联系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48号
招标人:****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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