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887]连南瑶族自治县坪冲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4-11-29 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农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坪冲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县坪冲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 |||||||||||||||||||||||||||||||
公示名称 | **县坪冲供水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62.4.8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 914********594245E | 1 | 448.380000(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任务等要求。 | 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供图通知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纸,按要求提供变更图纸等。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B****29583) 业绩情况:无 | 李贤锋 | 资质资格: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000****118107号 业绩:无 | ||||||||||||||||||||||||
中水东北勘测****公司 | 912********9493558 | 2 | 449.190000(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任务等要求。 | 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供图通知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纸,按要求提供变更图纸等。 |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A****01267) 业绩情况:无 | 于生波 | 资质资格: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2****0400 业绩:无 | ||||||||||||||||||||||||
中水生态勘测设计****公司 | ****0101MA59LJWM4R | 3 | 448.200000(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任务等要求。 | 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供图通知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纸,按要求提供变更图纸等。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B****65512) 业绩情况:无 | 朱志远 | 资质资格:水工结构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80****044487号 业绩:无 | ||||||||||||||||||||||||
异议受理部门 | 连****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14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沈工 | 联系电话 | 0763-****45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63-****783 | |||||||||||||||||||||||||||||
联系地址 | ****县三江镇立新街5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