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9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杂志2025、2026、2027年度 的广告代理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4ZC3264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1-2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2-05 |
转让底价 | ****000 元/年 | 资产所在地区 | **省,**市,市辖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联系人 | 王先生 颜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5582 0571-****5596 |
联系地址 | **市钱江**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
标的基本情况
其他
其他 | 《**》杂志2025、2026、2027年度的广告代理权 |
其他披露事项 | 1、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80万元/年,广告代理权费三年内不递增。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仅是受让方履行《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的担保。如受让方违反《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转让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3、原广告代理权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原广告代理权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广告代理权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转让方名称 | 《**》杂志社 | |||
基本情况 | 法人/非法人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东路18****中心E座9楼 | 注册资本 | 957.56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维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274385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金融办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日期 | 2024-10-0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杂志广告经营代理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决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杂志2025、2026、2027年度的广告代理权 | ||
转让底价 | ****000元/年 |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并在《成交通知书》、《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300000元、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在开展广告业务代理工作时,必须维护《**》杂志的良好形象,****市委、****办公厅(政研室、改革办)及领导的名义联系广告业务。 (4)受让方必须完成全年上缴广告收入指标。为保证完成该指标,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5)受让方必须保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符合“党刊”工作要求的广告业务员队伍。 (6)转让方与受让方的相关权利义务详见转让方提供的《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文本,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并接受《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全部权利义务。 3、本次交易标的的交付转让方负责。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付清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且《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生效后,方可要求交付交易标的。 4、本次交易成交的,受让方须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计收:(1)本次交易有两个意向受让方报名且成交的,受让方支付成交金额(首年上交广告收入成交价)0.75%计的交易服务费;(2)本次交易只有一位意向受让方报名且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按上述标准减半向受让方收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对象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并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法人【执行标准: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证载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代理、发布”等相关内容】 | |||
踏勘安排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5582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00000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的或未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
是否专场 | 否 |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