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方资格要求:
1.竞价方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2.竞价方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3.竞价方具有履行所承租项目业态的条件,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营业范围所需具备业态要求相对应。并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
4.竞价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为准);
5. 竞价方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记录为准)。
6. 竞价方在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7. 竞租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截止至公告日前12个月纳税记录,若是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日期到公告日前一个月纳税记录,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如成立不足一个月的,请提供情况说明);
8.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 具有履行所承租项目的条件和经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www.****.cn)、****交易所( https: //wwwcbex.****.cn)、****中心台(https: //www.****.cn)、****中心(https: //www.****.cn)上发布。
(三)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价方须文件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四)重要提示
1.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等于底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2.竞价方在获取成交资格10日内,与招租方先进行合同草案的签署,合同草案经招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后,再签署正式合同。
(五)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人或代理方。
招 租 人:****
代 理 方:****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联系方式:020-****4065-3333
(六)业务监督
监督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崔女士,电话:150****0516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