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1 | 未BD激光销毁器 | 详见招标文件 | **市 | 合同签订后30天供货完成 | 49万元 |
2 | 5.8mm模拟XLD | 详见招标文件 | **市 | 合同签订后30天供货完成 | 7万元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56万元;
3.最高限价:56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9 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 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 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 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市。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签订合同前,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一整套样品交由甲方组织验收,待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再签订供货合同。
(二)提交样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提交样品数量:一套。
(四)提交样品要求:严格按照甲方技术参数要求。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现场勘察。
(二)踏勘地点:不组织现场勘察。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潘助理、崔助理
电话:0471-****388 0471-****390
移动电话:138****7512
地址:**自治区**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田助理
办公电话:0471-****327
**某部
2024年11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