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铅山县一台电梯设备处置拍卖
[****]******设备处置拍卖
【信息时间: 2024-11-29】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设备处置拍卖 | |||||||
标的名称: | ******设备处置拍卖,挂牌价51,2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05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设备处置拍卖,规格型号BLT-NS,**博****公司生产,2012年10月购置,位于**县鹅湖大道与**北路交叉口西南140米。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正捷评报字【2024】第11068号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实际数量、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安全拆卸保证金2万元; 4、标的资产移交时的拆卸及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价款及安全拆卸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待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无息退还安全拆卸保证金。 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卸及转移工作。若逾期,转让方不负保管责任。逾期5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不退还转让价款和安全拆卸保证金。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市**区**东路78号2楼 ) 联系电话:0793-****799 136****4333(郑)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