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门车辆出入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条件一: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③无外资、港澳台背景;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⑧该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参加;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件二:按项目情况报价,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必须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承诺书;②近3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承诺书;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黑名单截图,未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截图;非外资企业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③报价函;④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条件三:****公司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报价单位借用他人资质或发现相关资质被盗用,将依法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询价时间、地点、说明及结果:
1.询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日12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16时00分
3.询价地点:**省**县
4.询价说明: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不按要求密封文件的单位将其退回,视作不合格单位。
5.询价结果:合理低价,价格相同情况下选取资质高或者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同时谈判结果将于《军队采购网》(http://www.****.cn)上公示。
六、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为期两年(自收货之日起)的维保服务。
包括:
(1)乙方负责由原厂商或厂商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大门车辆出入识别系统的安装,及与原有大门开关系统的维修和连通。如出现非人为损坏,乙方免费为甲方重新换新。
(2)乙方对大门车辆出入识别系统负责向甲方人员进行指导说明。
(3)电话服务。(24小时响应服务)
(4)现场服务。
七、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先生189****6690 张先生180****8021
通信地址:**省**县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