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新质生产力共创中心(龙岗)项目设计】中选结果的公告
公告信息
海****中心(**)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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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最终设计费以财政审核价作为计算基准价,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计算服务费。 | ||
直接选取 | ||
****公司的报价情况,召开区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采用直接选取方式,选取最低价**市****公司为该项目服务单位。 | ||
**市******社区金碧路46号7楼702-710室 | ||
066****4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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