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451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平湾四路东北侧、石化七路西北侧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6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0.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84511.6 | ||||||
投资强度: | 11832.69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207|****524BA0088|****324BA0101 | ||
起始价: | 4403.0544万元 | 加价幅度: | 42.255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
备注: 1.本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范围项目为主,厂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应超过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5%,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本地块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包括地表现状、场地标高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市政配套情况现状等)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3.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地块项目监管协议》(以下简称《项目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项目监管协议》申请,导致《项目监管协议》未能在挂牌文件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30个月内。 6.本地块土地价款付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 7.本地块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严禁建设脱****花园式工厂。 8.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该用地项目产业发展方向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范围。 上述准入条****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粤公平)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到 “粤公平”**市公共**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粤公平”**市公共**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核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核验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当天持竞买申请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和在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已生成的《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中心进行竞买资格核验。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四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756)****738、****763、****778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银行
开户账号:**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随机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