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受****的委托,****广电局****转播台迁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采购代理编号:****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电局****转播台迁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2、采购代理编号: ****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采购预算:3300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批) | 采购预算(元) | 采购预算(元) | 代理费(元) |
1 | ****广电局****转播台迁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 详见招标文件 | 330000.00元 | 330000.00元 | 2475.00元 |
2、采****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附件3(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到****(**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楼)购买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楼,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3、开标地点:**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楼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邀请公告:
6.1、本公告在(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7.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询问及质疑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4年12月2日17 时 00 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131****1693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廖良红
电 话:173****1919
地址:**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