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东盟清洁能源产教融合联盟年会”活动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 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中国-东盟清洁能源产教融合联盟年会”活动服务项目 | 1 | 326400元 | 1 |
询比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般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询价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 11月29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com/)和****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在行采家(https://www.****.com/)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采购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https://www.****.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23-****6557
地址:**市**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