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破碎20万吨煤矸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236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破碎20万吨煤矸石项目 | **县何营乡前刘村76号 | **** | ******公司 | 本项目投资2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杂物间,建成后年破碎20万吨煤矸石。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卸车工序废气、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产品堆存废气、产品装车废气。原料卸车、产品堆存、产品装车工序废气采取“封闭式车间+喷雾抑尘装置”;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铲车、破碎机、滚筒筛、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60-85dB(A)。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尘、车间内清扫的粉尘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尘、车间内清扫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