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曹雪芹文化园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期项目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远程异地 +双盲评审 )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雪芹文化园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期项目 (项目代码: 2405-130208-89-05-577080 ) ,****行政审批局以 丰审批 备 字 [202 4 ] 557号 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曹雪芹文化园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期项目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
2. 1.2建设 地点: 位于**市**区公园道以北、团结路以东曹雪芹文化园 。
2. 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括曹雪芹文化园内**楼、曹氏老宅两个商业建筑,总面积为 8887.85 平方米。对项目涉及的两个建筑室内及其室外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为红楼文化沉浸式体验文旅项目。
1、对原**楼改造为锦绣红楼荣禧之宴,室内重新精细化装修装饰。通过改造提升设计,室内设置餐饮、红楼文化展陈、****中心,建筑面积 6733.19 平方米;
2、对原曹氏老宅进行室内外重新装修及改造,以红楼梦故事为背景,重现荣宁风华的主题商街,建筑面积 2154.66 平方米。对老宅院子重新打造,引入人物、诗书、字画的景观小品,营造红楼场景;
3、对**楼周围场地增设红楼文化沉浸式演出文化场景,建造室外景观,设置观演看台300平米,水景200平米,**门厅100平米,地面石材铺装3000平米,工程总占地面积15278平方米;
4、对园区内增设红楼文化景观,改造区域为曹氏老宅东南侧至河道边及含芳榭西南区域,曹氏老****广场、垂花门、风月宝镜灯柱、露天市集,含芳榭西南侧增设蝶舞乐园、宝钗扑蝶等娱乐项目,改造区域面积24751.62平方米;河道两侧布置彩灯、雕塑等文化展品,工程规划面积14277.32平方米;
5、增设监控系统和智慧管理系统,增设区域为曹氏老宅东南侧至河道边及含芳榭西南区域,含智能导览系统、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应用系统、云端服务与预定系统、移动支付与电子票务系统、数据分析与智能推荐系统、社交媒体和用户互动系统等,改造区域面积24751.62平方米。
6、地下设备用房和室外管网改造。地下设备用房改造区域为**楼北侧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改造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室外管网改造区域为**楼及曹氏老宅室外给排水、消防、热力、电力、电讯等管网,改造区域面积14347.86平方米。
未尽 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含初步设计)及规划设计方案为准(两者不一致之处,由方案设计单位进行确定;实际设计效果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设计单位及发包方最终确认) 。 具体施工内容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2. 1.4 计划工期: 229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其中设计出图时间为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1.6 合同估算价: 15993.49万元。
2. 2 招标范围: **曹雪芹文化园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期项目 的设计、 采购、 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及现场洽商内容等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 竣工图审核 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 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 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 本项目 按经批准的工程**费的概算投资金额 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 。
3.2.1设计资质 :满足下列资质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具备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或 “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 。
3.2.2施工资质 : 须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中“附件: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证书应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 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或附注等,2024年以来 新成立的企业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提供有效期内基本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基本户开户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 :
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②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建设厅(http://zfcxjst.****.cn/)联合惩戒(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5人员资格要求:
(1)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 取得 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② 至少 担任过 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 【建筑工程 项目 (包含 装饰装修 工程 ) 】 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③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2 )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取得 一级 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
( 3 )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取得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 ,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注: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说明: 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 。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得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 6 类似业绩的要求:
近 五 年( 2019年1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 “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说明:
( 1)类似业绩是指 建筑工程 项目 (包含 装饰装修 工程 )。
( 2)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 超过 2 家(含 2 家) ;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及信誉。
3. 8其他要求:
( 1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需配备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 4 年 11 月 29 日 09:00 时起至 202 4 年 12 月 03 日 17:30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惠招标 ) ( http://www.****.com , )和**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cn/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 2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20 24 年 12 月 09 日 09 : 00 时前提出,发送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9日09 时 00 分(**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 “惠招标”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 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1)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 远程 异地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暗标部分与明标部分须分开编制,暗标部分编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进行 “盲评”。
( 2)投标人应按照“**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站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市市场主体的注册咨询电话:0315-****230,0315-****206, 技术支持电话: ****980000、0315-****202。
( 3) 本项目 投标需使用企业 CA,请及时办理任意一家企业CA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包括:**CA(电话:400-****-3355)、**CA(电话:400-****-2981)、**CA(电话:400-****-0200)、联通CA(电话:0311-****0658)、CFCA(电话:400-****-9888)、CQCCA(电话:400-****-9995)。
( 4) 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内登录 “惠招标” ( http://www.****.com)和**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 自行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 补遗、 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 未在 “惠招标” 及 **省公共**交易 服务 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5) 本项目采用 “惠招标” 进行 全流程电子化招 投 标,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 . HZB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 首页 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 至 “惠招标”投标系统。“惠招标”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QQ:****309192/****319855/ ****648690/****02407 ,电话 400-****-9998(工作时间:8:00-21:30) 。
建议各投标人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
( 6 ) 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 19 日 09时 20 分 。投标人需使用 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 **** (联系人: 高一峰 ,受理电话: 0315-****260),****(联系人:王莉莉,受理电话:0315-****383/138****1820,邮箱****@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唐****管理所 、电话 :0315-****550、邮箱:****@163.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付费主体:投标人 /供应商,收费金额 3000 元。
平台采用按次收费模式,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 “惠招标”首页“新闻公告”中“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的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区团结路 6号 地址: **市**区**小区 A座5楼
联系人: 高一峰 联系人: 王莉莉
电话: 0315-****260 电话: 0315-****383;138****182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