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职教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服务局以(赞行投资审〔2024〕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县****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2.1.2项目编号:****;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4498 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8576.29 平方米。建设实训楼一座,总建筑面积20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用于实现日常教学、科研、通用体能训练、医疗与康复、运动学员和教练员活动与生活等功能;地下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包含地下车位61个;其他附属设施含配套电气及设备用房、值班室、服务管理用房等。建设室外训练场地11945平方米,用于运动学员训练使用,地上停车位89个及室外管线设施等。 2.1.4建设地点:**县**片区; 2.1.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要求大型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将所获得合同中40%以上(按金额计算)的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要求中型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将所获得合同中24%以上(按金额计算)的工作****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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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9 09:00至2024-12-06 09:00(**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盲评”(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的方式,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 2、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GEB7**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3、郑重公告: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县****公司,联系人:吕瑞良,联系电话:0311-****151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康星赤,联系电话:0311-****5620,电子邮件:****@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县建****办公室
电话:0311-****56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 无 | 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镇太行东路32号 | 地址: | **省**市**区中华北大街198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吕瑞良 | 联系人: | 康星赤 |
电话: | 0311-****1516 | 电话: | 0311-****5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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