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原民佳建设有限公司部分工业厂房及生产配套办公用房
**市**区沈巷****公司部分工业厂房及生产配套办公用房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沈巷****公司部分工业厂房及生产配套办公用房 |
转让方名称 | ****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115.95 | 挂牌期间 | 5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com//infodetail?infoid=****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将出租标的按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2)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①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②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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