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辅助区建设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比价选取公告
****园区辅助区建设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比价已具备条件,业主单位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采用比价方式,选定合适的单位来承担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工作。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比选项目:****园区辅助区建设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1.2 招标人名称:****
1.3 工程地址:******街镇
1.4 建设规模:****园区辅助区建设项目**面积约1.3万㎡,总投资约1.1亿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1.5 项目招标范围:该工程在原有已平整的老旧工房场地上进行实地勘察,面积约4万平方,项目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详细勘察,提交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勘察技术任务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5.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应选。
3、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3.1 评标办法:资格符合的前提下,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进行未税比价。
3.2 开标前投标人应****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供应商名录,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3.4响应比价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17:00分
4.比价文件的投送:
4.1本****集团1688互联网采购平台进行,请参照服务指南进行相关操作:https//hnxkjt.****.com/
服务指南网址:https//wiki.****.com/knowledgeBase/gzpdl3/da9l9z/aoflpv
4.2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评选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将报价和资质资料上传至1688湘科集采平台。申请人在上传报价文件的同时,须将以下资料一并上传。
4.2.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4.2.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2.3.提供小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2.4.****小组项目勘察负责人进行工作的授权委托书。
4.2.5.响应报价单,技术标书,商务标书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2.6.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准确性,经招标人查实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上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4.3投标报价填报要求: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税金)。经招标人核定,勘察最高投标单价上限价为119元/米,总费用上限价为29.75万元,最终结算时,如勘探工程量未超过2500米则采用固定单价模式结算,如勘探工程量超过2500米,则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模式结算。
5.勘察技术要求
(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2)《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3)《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
(4)《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
(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2009年版);
(6)《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10)《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11)《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2014);
(1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50585-2019);
(1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
(1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
(1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1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
(17)《**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6.勘察成果要求
6.1成果要求:结合建筑的特点和主要岩土工程问题,提供资料完整、数据无误、图表清晰、建议合理的勘察报告。
6.2. 勘察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6.2.1依据勘察任务书及布点图进行勘察工作;
6.2.2查明场地內各桩桩基岩土工程条件,主要包括各桩岩土分布的类型、深度、层厚、工程特性为设计提供岩土工程资料与施工所需要的岩土参数;
6.2.3查明场地內各桩不良工程地质(主要是岩溶、溶蚀裂隙等)作用的情况分布并对岩溶处理提出施工建议;
6.2.4提供场地内土层分布的纵横剖面图、柱状图;
6.2.5对建筑场地做出岩土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场地类别、基础型式、持力层选择、不良地质作用防治等提出建议;
6.2.6查明各桩持力层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6.2.7查明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6.2.8岩溶地区应着重查明场地岩溶及土洞分布位置、大小、发育规律和发育程度;
6.2.9勘探钻孔深度要求根据《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之3.2条之有关规定进行,以灰岩作桩端持力层时,桩端应穿过浅层岩溶、破碎带,软弱夹层,桩端嵌入完整基岩1d(d为桩径)且不少于1米以上,并确保桩端以下基岩持力层深度不小于3d(d为桩径)且不小于5.00m范围为灰岩、遇软弱夹层时,予以加深,并达稳定地层。
6.3提供报告的PDF及word格式电子成果。
6.4.通过施工图勘察审查。
7.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应****小组,工作小组设项目负责人一人及成员若干,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小组其他成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7.2工作小组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工作一小时响应,便于及时参加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会议,并准备相关资料。
7.3勘察期间及基础施工期间,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必须在现场驻守,随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地质问题。
7.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止,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完成详细勘察报告。进度应满足发包人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发包人批准计划落实。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街镇
联系人:黄启红
电 话:159****0405
****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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