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4-11-29
标题名称 | 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4-11-29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4-12-06 |
一、项目概况 | |
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焦家金矿。招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焦家金矿AI智能巡检系统建设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在选矿车间部署一套机器狗智能巡检系统,搭载双目云台、全景相机、环境传感器(温湿度、CO2、PM2.5、PM10)作为基础配置。针对选矿厂上下3层巡检,通过部多套无线通讯自供传感器实现相关设备温振、噪音区域图片、区域测温、油位及数码管数据的采集和识别。针对选矿厂选矿机和皮带输送长廊连接处地面进行改造,实现选矿机及皮带输送长廊的覆盖巡检巡视,针对皮带输送主要巡检皮带撕裂、托辊掉落、噪音检测、驱动电机温振、皮带托辊因摩擦发热等内容。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业务状况、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与机器人相关的智能巡检项目相关业绩,并能提供至少一单业绩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2-06 17: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登记(不必办理CA锁),登记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项目登记。(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记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的,供应商于获取时间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至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登记地点:****(**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PDF或Word)发送到****@sina.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罗列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如有)、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2.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3.供应商资料合格并交纳文件费后,由代理机构发放给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7 14:00 | |
3、递交地点:**市金城镇焦家村焦家金矿办公楼406会议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12-17 14:00:00 | |
2、开标地点:**市金城镇焦家村焦家金矿办公楼406会议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家金矿 | |
地址:**省**市金城镇焦家村焦家金矿 | |
联系人:原梅、吕润菁 | |
联系电话:0535-****020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 |
地址:**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 |
联系人:杨永华 | |
联系电话:156****8924 | |
九、其他说明 |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3.****银行和账号: ********公司 账号:536********0902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4.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供应商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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