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跃升齿轮有限公司年产 355 万套动力传动设备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354109 | 建设单位法人:张邵荣 |
赵锦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东部新区二十六街8号(******公司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355 万套动力传动设备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3-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东部新区二十六街8号(******公司内) |
经度:121.585088 纬度: 28.44683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3 |
台环建(温)〔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354109003Z |
2024-06-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51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35410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1001MACP4YUA9Y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1001MACP4YUA9Y | 竣工时间:2024-06-07 |
2024-06-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4 |
2024-10-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top/doc_****294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355 万套动力传动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355 万套动力传动设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传动设备,主要由副轴、驱动轴及差速器组成,主要涉及的工艺包括车床、磨床、滚齿、剃齿、超声波清洗、高频淬火、组装等。项目前道粗车为干式机加工,其他精车、滚齿、剃齿、磨床等均为湿式机加工,精车采用切削油,滚齿、剃齿采用抗磨液压油,滚齿剃齿设备自带气枪,工件加工完成后使用气枪将工件表面油类吹干,珩磨、外圆磨等磨加工采用切削液。流程图**料均为低碳合金钢,项目五金件、外协件等均组装过程使用。 副轴加工工艺: 外购的合金钢进行车床粗加工,加工毛坯表面,完成后进行正火(外协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精车表面精加工,然后进行表面滚齿剃齿等齿形加工,然后外协进行渗碳淬火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外圆磨等表面磨加工后待用;另一部分合金钢精车前加工与前面一致,后续进行表面滚齿加工,然后进行倒棱加工,完成后进行剃齿加工,然后再进行渗碳淬火外协加工,完成后两部分进行压装加工,然后再进行表面珩磨磨加工,然后在检测后表面超声波清洗加工。超声波清洗具体工艺:在超声波清洗机内清洗,单个超声波清洗机共含6个槽,前两个为超声波清洗槽,中间两个为**漂洗,最后两个为防锈油涂油防锈。超声波清洗槽内加入清洗剂及防锈剂,主要去除工件表面油渍,**漂洗槽为**进行工件表面漂洗,涂油防锈主要为涂防锈油,能有有效防止成品在后续包装运输等过程中生锈。加工完成后形成副轴待用。 驱动轴加工: 外购的合金钢经过粗车粗加工,然后进行表面正火外协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精车精加工,然后进行表面滚齿齿形加工,完成后进行铣槽键铣加工,然后进行表面外圆磨磨加工,完成后进行剃齿加工,然后再进行表面校直,完成后进行外圆磨及珩磨进行表表面磨加工,然后再进行超声波清洗加工,超声波清洗工序与前文一致。加工完成后即可得到驱动轴。 差速器加工: 外购的合金钢经过粗车粗加工,然后进行外协调质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精车精加工,然后进行滚齿及剃齿齿形加工,然后再进行拉槽键拉床加工,然后再进行高频淬火加工,高频淬火在双工位感应加热淬火回火机床内加工,高频淬火主要工艺为:将工件放在用空心铜管绕成的感应器内,通入高频交流电后,在工件表面形成同频率的的感应电流,将零件表面或局部迅速加热(几秒钟内即可升温800~1000℃,心部仍接近室温)若干秒钟后迅速立即喷水冷却完成淬火工作,使工件表面或局部达到相应的硬度要求。完成后与配件进行组装,然后进行倒棱加工,完成后再进行珩磨磨加工,然后检测后进行超声波清洗,超声波清洗工序与前文一致,完成后即可得到差速器。 动力传动设备总加工: 厂区内加工好的副轴、驱动轴及差速器与外购的五金件及外协件等进行组装,然后进行加油,加入黄油,完成后即可得到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主要为传动设备,主要由副轴、驱动轴及差速器组成,主要涉及的工艺包括车床、磨床、滚齿、剃齿、超声波清洗、高频淬火、组装等。项目前道粗车为干式机加工,其他精车、滚齿、剃齿、磨床等均为湿式机加工,精车采用切削油,滚齿、剃齿采用抗磨液压油,滚齿剃齿设备自带气枪,工件加工完成后使用气枪将工件表面油类吹干,珩磨、外圆磨等磨加工采用切削液。流程图**料均为低碳合金钢,项目五金件、外协件等均组装过程使用。 副轴加工工艺: 外购的合金钢进行车床粗加工,加工毛坯表面,完成后进行正火(外协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精车表面精加工,然后进行表面滚齿剃齿等齿形加工,然后外协进行渗碳淬火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外圆磨等表面磨加工后待用;另一部分合金钢精车前加工与前面一致,后续进行表面滚齿加工,然后进行倒棱加工,完成后进行剃齿加工,然后再进行渗碳淬火外协加工,完成后两部分进行压装加工,然后再进行表面珩磨磨加工,然后在检测后表面超声波清洗加工。超声波清洗具体工艺:在超声波清洗机内清洗,单个超声波清洗机共含6个槽,前两个为超声波清洗槽,中间两个为**漂洗,最后两个为防锈油涂油防锈。超声波清洗槽内加入清洗剂及防锈剂,主要去除工件表面油渍,**漂洗槽为**进行工件表面漂洗,涂油防锈主要为涂防锈油,能有有效防止成品在后续包装运输等过程中生锈。加工完成后形成副轴待用。 驱动轴加工: 外购的合金钢经过粗车粗加工,然后进行表面正火外协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精车精加工,然后进行表面滚齿齿形加工,完成后进行铣槽键铣加工,然后进行表面外圆磨磨加工,完成后进行剃齿加工,然后再进行表面校直,完成后进行外圆磨及珩磨进行表表面磨加工,然后再进行超声波清洗加工,超声波清洗工序与前文一致。加工完成后即可得到驱动轴。 差速器加工: 外购的合金钢经过粗车粗加工,然后进行外协调质加工,完成后进厂进行精车精加工,然后进行滚齿及剃齿齿形加工,然后再进行拉槽键拉床加工,然后再进行高频淬火加工,高频淬火在双工位感应加热淬火回火机床内加工,高频淬火主要工艺为:将工件放在用空心铜管绕成的感应器内,通入高频交流电后,在工件表面形成同频率的的感应电流,将零件表面或局部迅速加热(几秒钟内即可升温800~1000℃,心部仍接近室温)若干秒钟后迅速立即喷水冷却完成淬火工作,使工件表面或局部达到相应的硬度要求。完成后与配件进行组装,然后进行倒棱加工,完成后再进行珩磨磨加工,然后检测后进行超声波清洗,超声波清洗工序与前文一致,完成后即可得到差速器。 动力传动设备总加工: 厂区内加工好的副轴、驱动轴及差速器与外购的五金件及外协件等进行组装,然后进行加油,加入黄油,完成后即可得到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与经预处理的生产废水经后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混凝反应+厌氧+兼氧+好氧”。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防锈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高效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屋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与经预处理的生产废水经后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混凝反应+厌氧+兼氧+好氧”。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防锈废气收集后经自带的高效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高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904 | 6372 | 0 | 0 | 5904 | 5904 | |
0 | 0.295 | 0.319 | 0 | 0 | 0.295 | 0.295 | |
0 | 0.03 | 0.032 | 0 | 0 | 0.03 | 0.03 | |
0 | 0.003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89 | 0.096 | 0 | 0 | 0.089 | 0.08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601 | 0.666 | 0 | 0 | 0.601 | 0.6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项目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纳管,其中NH3-N、TP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TN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与预处理的生产废水经后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本项目标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总氮、LAS、五日生化学需氧量和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浓度和pH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纳管要求;氨氮、总磷的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总氮的最大日均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防锈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要求 | 防锈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高效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本项目防锈废气排气筒出口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合理设置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并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具体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干式机加工边角料、经规范化处置后的湿式金属屑、普通废包装袋、磨床粉(含切削液)、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防锈油、污泥、浮油、生活垃圾。干式机加工边角料、经规范化处置后的湿式金属屑、普通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企业在厂房共设有2处一般固废堆场,1处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厂房东北侧,面积约35m2,用于存放干式机加工边角料、经规范化处置后的湿式金属屑等,堆场位于室内,具备防风防雨淋功能;1处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厂房南侧,面积约12m2,用于存放普通废包装袋等,堆场位于室外,已做好防风防雨淋措施;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温****经营部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磨床粉(含切削液)、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防锈油、污泥、浮油为危险废物。目前企业在厂房中央建有一个面积约45m2的危废仓库,分类贮存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防锈油、污泥、浮油等危险废物。危废仓库门口张贴危废标识牌、周知卡、分区标识和管理制度等内容;危废仓库内各种危废进行分区堆放,并张贴警示标识;危废底部设置托盘;危废仓库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磨床粉(含切削液)委托****安全处置;废切削液委托******公司、******公司安全处置;废液压油、废防锈油、浮油委托******公司安全处置;污泥委托岭****公司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志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企业已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进行妥善收集和处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的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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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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