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局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市文广新局启动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我市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1.县(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政府****广新局。
2.厅直属单位推荐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广新局。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县(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广新局提出本县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县(市)级文化****人民政府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人民政府或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五)已正式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依靠专家,认真筛选、论证,确保项目质量。
(三)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五)申报材料要求 :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10分钟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3.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原件不少于2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光盘2份。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市文广新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局直属单位申报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申报单位务于2012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保护中心(**市湖心南路353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保护中心办公室 唐筱茜
****保护中心办公室 邓 超
联系电话:0556 ****141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地址:**市湖心南路353号
邮 编:246003
特此通知。
附件:1.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