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运输局关于印发**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区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我局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施工单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管理评价工作,当期评价对象包含59家施工单位。考核结果如下:
一、红榜单
2024年第三季度**区占道施工优秀榜施工单位分别是:
******公司(99分)
广****公司****公司(98.67分)
****公司(98分)
****集团有限公司(92.36分)
**众粤市政****公司(89.5分)
二、黑榜单
2024年第三季度**区占道施工警示榜施工单位分别是:
广****公司(73.92分)
****集团有限公司(72分)
北****集团有限公司(66分)
**市****公司(60.75分)
******公司(59分)
本次评价是基于**区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对占道项目施工单位的季度评价,主要考察实施占道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能否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安全有序实施工程,能否落实将项目对周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目标。评价体系按项目现场监管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文明施工及规范施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积极性及配合程度、施工过程有序开展、群众对项目施工的意见及评价、项目对群众的影响、施工节约的时间及空间、三个专项设计的落实等10类指标,通过收集占道施工项目施工单位的监管数据及评价,结合人民群众对占道施工项目的投诉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方对告知、围蔽和修复等专项方案的落实是否到位等量化指标对参与城市道路占道项目的施工单位给予排名评价,表扬表现优秀的企业,对警示榜上的企业予以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履行监管、业主责任,共同督促相关施工企业做好占道施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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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