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自然资〔2024〕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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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出让说明
(一)出让标的概况 单位:平方米 、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规划)面积(㎡) | 规划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 **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 12145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店,不含商业办公) | ≥1.1且≤1.5 | ≤30% | ≥30% | 居住70年,商服40年 | 3280 | 656 |
(二)出让宗地特别说明
1.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的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区直有关部门审查;按人防规定需建设人防工程的,竞得人须按人防工程的规范要求建设,拍卖地块的地址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拍卖地块信息:
**区北环路S1地块(****)位于**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出让面积(规划面积)12145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店,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指标按****出具的《**区北环路S1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328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656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不设保留价。
4.出让金缴交方式:(分二期缴清)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5.交地时间及动工开发建设期限: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月内交地开发建设期限为三年,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资料》,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我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受相应责任。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到****管制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8日,到**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为https://220.****.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5时00分00秒(保证金需在此时此刻前到账方为有效)。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相关报名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10时整****交易中心****中心(**市**区广电大厦七楼)举行。
五、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不设最高限价,价高者得。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须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七、****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路70号 ;
联系电话:0597-****915 ;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
(二)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公司;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
账 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支行 ;
账 号:4052 7505 9583 ;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支行 ;
账 号:3505 0169 7207 0000 0218 ;
(三)土地出让金账户以成交后税务系统确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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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