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
地址:**自治区-**市-新**塔利东路地铁站附近****库房
联系方式:133****3719
供应商(乙方):****
地址:**自治区**市**区昭**路世纪七路传媒大厦对面13号楼一到三层
联系方式:136****59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档案库房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数量:1.0000; | 1(个) | ¥315,073.00 | ¥315,073.00 | 一、技术规格:****库房管理1人,安保人员4人,工程维修人员1人,保洁人员2人,共计8人。(二)费用界定:服务商承担的费用。(1)人员工资。(2)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商业保险费等。(3)服装费。(4)200元以内维修配件费。(5)管理酬金。(6)法定税金。 二、服务规范及要求:(一)应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管辖区域环境安全、整洁。(二)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制定服务项目涉及的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管理、合法经营。要制定各类岗位管理规范和作业标准,提供规范、高效服务。(三)负责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服务工作,并负责工作人员的身份核查、身体检查及劳动岗位、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方面的培训,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四)全体聘用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无各类传染疾病,并定期开展体检,提供相关体检证明。(五)对工作中提出建议或意见,应积极回应,及时整改。 三、验收要求:考核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定量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视情况酌情扣减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标准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拒绝支付未付的物业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撤出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合同签订后,若有变更的工作内容,或者变更的工作量,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发生核增核减内容和工作量时,均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同一计费方式计算费用。 |
合同金额: 315,073.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零柒拾叁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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