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街道“****工作室”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街道“****工作室”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1.****; 2.**市宝****服务社; 3.**市龙****服务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此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小组随机邀请三家供应商进行竞价。3家供应商的报价分别是:1.****报价为255735元;2.**市宝****服务社报价为259710元;3.**市龙****服务中心报价为259910元。以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最终选定****作为本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255735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通过开展 “****工作室”项目活动,包含系列沙龙活动、实践活动筹备、大赛评比和案例诊断等形式,提升社区干部知识储备、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水平,进一步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推动社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市**区**街****办公室党建组
地址:**市**区**街道光翠**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9356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