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委员会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标段一)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标段一) | 基础电信服务 | 1、使用要求:抗干扰性强,网络更稳定、速度更快捷、信号损耗小,共享更流畅。 2、租用[壹]条端口速率为[1.5GB]的互联网光纤专线业务,光纤上可用国际互联网公网IP地址数量不少于96个。 3、必须保证对租用专线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专线的维护管理,确保应有的速度和使用效果。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1 | 334100 |
合计金额小写: 3341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甲方采购乙方1条1.5G互联网专线(含96个公网IP地址),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为合同签约第一年,按年付费,334100元/年,三年合同总金额****3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乙双方沟通一致
4.结算方式
a767e****5224bc2be3a96d570bafc96 3341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4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线路开通并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教育局采购互联网出(1.5GB)专线租赁费(合同额的100%)。租赁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对服务范围、内容无异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付款方式参照上一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技术要求
(1)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需达到一下具体要求:1)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10ms。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
(2)用户方遭受DD0S攻击时,供应商应具备在30分钟内完成对线路流量的清洗的能力,解决带宽拥塞问题,为正常流量提供带宽保障。
(3)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制造厂商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并兼容甲方设备。
(4)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5)要求供应商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
(6)可提供24小时主动监控线路情况的可视化服务手段,可实时提供业务信息、开通进度、故障申告、处理详情的自助查询服务;提供专有账号,并具有安全管理和作业规范。且已有使用案例并能展示服务截图。可通过手机客户端使用该服务。
2、 维护服务要求
(1)在约定的线路维护服务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所有线路及相关设备的维护,确保线路通信畅通。
(2)故障响应:线路出现故障时,甲方将以电话形式告知乙方,非物理破坏的故障6小时内排除,物理破坏的故障最迟48小时内排除。
(3)线路维护服务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其网络建设,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和系统实际运行要求对网络运营平台进行调整,以保证甲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按甲方要求顺利实施和运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乙方已经知晓并愿意执行前述验收文件具体内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 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5)乙方需对单条线路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形成《单条线路开通测试报告单》,经双方现场人员签字后及时提交甲方确认。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集团客户,****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2)在接入和使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申告。
(3)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业务,在使用业务过程中不得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业务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 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
(4)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业务,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策规定,如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或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1****集团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2)负责进行本业务的连接、调通、测试。
(3)由于乙方端口、设备**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本业务的,乙方有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本业务。
(4)负责处理在接入和使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乙方和乙方当地下属机构有义务接受甲方申告并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5)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己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7)乙方应当指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与甲方进行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变更。
(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 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 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条款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包括项目计划、施工图纸等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资料、规划方案等资料,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保密条款的效力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受影响,因违反保密条款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泄密方承担。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不正当使用,否则视为违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大院 | 地址: | **省**市**区**中路三段446号 |
法定代表人: | 宋晶 | 法定代表人: | 李波 |
委托代理人: | 关继东 | 委托代理人: | 田飞 |
电话: | 0731-****9308 | 电话: | 0731-****9074 |
传真: | 0731-****9213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