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草原局****监管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1〕27号)和《****财政局********草原局****总局****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阿州财金〔2024〕60号),按照本次遴选地对承保机构需求,****财政局、****、****草原局、****总局****分局(以下简称“遴选人”)组织,参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对**市、**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兹邀请符合遴选要求的保险机构参加遴选。
一、遴选编号: ****
二、项目名称:**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项目简介: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川财金〔2021〕27号和阿州财金〔2024〕60号有关要求,本次**市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2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2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3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4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5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3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3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2家,**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3家,**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2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4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3家,**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数量为2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是指中央、省、州、县(市)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不包括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四、参选机构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保险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遴选项目所在地或州属森林所****公司近两年未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3.****公司属于《****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草原局****监管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1〕27号)规定的保险机构范围。
4.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机构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遴选的可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县(市)开展农业保险经营业务。
5.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6.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公司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7.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公司已与中国农****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8.对于《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9.不接受保险机构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
10.同一遴选区域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保险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
五、其他要求
1.各参选保险机构要出具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代表授权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保体)参加。
六、遴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遴选文件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cn/)免费下载获取。
七、提交响应性文件(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09:00(**时间)。
参选机构应在遴选当日,将遴选响应****财政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邮寄的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
八、遴选地点:****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如遇调整提前一天通知)
九、遴****财政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遴选人代表:****财政局
地 址:**市团结街16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837-****787
遴选人:****财政局 **** ****草原局****总局****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