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水库工程及十六项灌区工程拍卖公告 | |||||||
项目编号 | 新嘉合拍字(阿) ****1216-01 | |||||||
委托方 | **** | |||||||
委托方承诺 | 委****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4年11月29日10:00时始至2024年12月15日18:00时止。 2.公告期及报名期结束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日期:2024年12月16日12:00开始,地点:阿****交易中心5楼,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情况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不变更拍卖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伸,最多延期5个周期。 | |||||||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1 | 八座水库工****水库、****水库、****水库、****水库(2011年**)、****水库、****水库、****水库、****水库和十六项灌区工程(杜热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杜热南干渠、杜热北干渠、乌亚铁列克四条支渠维修养护工程、峡口南干渠节水配套项目、峡口南干渠续建配套现代化改造工程、黄泥滩2012江哈拉扬水站工程、黄泥滩干渠工程、黄泥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黄泥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温都哈拉南北干渠工程、温都哈拉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恰库尔图镇南北干渠工程、恰库尔图镇乔山拜支渠防渗工程、塔布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青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34525.53 | 100 | 2 | ||||
1.标的物权属情况:标的无权属纠纷; 2.本次标的按现状公开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 ||||||||
金额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竞买人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支付完毕剩余尾款。 2.该项目中所有标的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其他具体情况以《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
二、对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 ||||||||
三、竞买条件 | ||||||||
1.竞买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135****6655,自行了解使用该场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竞买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3.自本公告发****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竞买,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信息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资产转让合同》。 | ||||||||
四、竞买人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用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
五、竞买人参与方式 | ||||||||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公司),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二)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银行账户一致; 4.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公司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 |||||||
交纳交易 保证金 | 竞买人请于**时间2024年12月15日18: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请竞买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报价/竞价 程序 | 竞买人获取《资格确认书》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现场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00开始,地点:阿****交易中心5楼,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注: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现场报名、保证金缴纳,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可咨询******公司,咨询电话0906-****060。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阿****交易中心将在**地区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公司,咨询电话0906-****060。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 按公告要求确定竞买人后,在合同签订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用于抵扣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其他意向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买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2.保证金退还至竞买人缴款账户或以成交价款的方式划转至出让人。因收款人与竞买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买人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账户。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4.竞买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原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公司,联系电话:0906-****060。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发改委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1.竞买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公司查阅委托方向******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公司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cn/),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公司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135****6655 地址:**县额河商厦三楼313室 | |||||||
本项目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公司。 |
******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