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工[2024]第10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市**区湖熟街道规划二路以南、303县道以东地块(NJNBi010-01-04-2) | 6065.34 | 其它/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2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限高 ≤ 24 | 20 ≤ 绿化率 | 30 | 51 | 252 | 5 (万元) |
NO.**2024GY32 | **市**区湖熟街道规划五路以东、规划三路以北地块(NJNBi010-01-04-1) | 20609.93 | 其它/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2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限高 ≤ 24 | 20 ≤ 绿化率 | 30 | 171 | 854 | 1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区双龙大道1200****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320****07028GB08553;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8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8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
地块编号:320****07028GB08554;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8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8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地块内已建建筑面积约5139.92平方米,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面积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部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为832万元。****政府****办事处委托我局将该地块内保留建筑物以评估价格,连同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定的账户缴纳建筑物价款。保留的建筑物需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人民政府****办事处书面同意。(3)该地块不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照仓储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区湖熟街道规划二路以南、303县道以东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人民政府、****政府****办事处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人民政府****办事处全程监管。 NO.**2024GY32:(1)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地块内已建建筑面积约3816.23平方米,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面积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部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为633万元。****政府****办事处委托我局将该地块内保留建筑物以评估价格,连同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定的账户缴纳建筑物价款。保留的建筑物需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人民政府****办事处书面同意。(3)该地块不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照仓储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区湖熟街道规划五路以东、规划三路以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人民政府、****政府****办事处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人民政府****办事处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2室
联系电话:(025)****8051
联系人:王俊
开户单位:****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号:520********1000002
相关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