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小河乡乌石村眉湾组、南冲组小农水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小河乡乌石村眉湾组、南冲组小农水建设项目(第二次),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市小河乡乌石村眉湾组、南冲组小农水建设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市小河乡乌石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市小河乡乌石村眉湾组、南冲组小农水建设项目(第二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控制价:202479.0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已入**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库)名单;或者投标人为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登记的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备案表复印件到****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30(**时间),地点为:****政府会议室。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小河乡乌石村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7****23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合燕冲路42号6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3****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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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