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申报2024年度**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高质量落实**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根据《****商务厅****联合社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3〕237号)、《****商务厅****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县制定了《**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度**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实施主体类项目
1、****中心
建成一****配送中心,规划用地30亩以上,配送仓储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物流、农资等经营业态,提升改造仓储、****中心、冷库等基础设施及装卸作业设备。****中心仓储分拣设备,包括货架、叉车、标准化托盘(1200*1000mm)、周转箱(600*400mm)、条码扫描、分拣输送、仓储管理系统和冷链等库内设备,提升仓储配送效率。实现乡(镇)当日达,行政村隔日达,偏远乡村2天内送达(派出)点,24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
2.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
建设占地30亩以上的“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中心,设置快递入库区、存储区、分拣区、发货区等功能分区,购置叉车、货架、托盘、周转筐、分拣输送和安检及装卸等设备,进一步提升分拣、运输、配送、揽件等功能。推动供销集配运营企业与交通运输和邮政系统企业、骨干快递物流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等主体联合**,进一步整合电商、快递等末端网点**,构建乡镇村供销集配网点,提高网点覆盖率。
3.建设乡村末端配送网点
通过**或与原网点**等方式在全县11个乡镇建设乡(镇)物流配送网点11个,单个网点面积不低于100㎡,配备货架、小推车、托盘、配送车辆及打包工具等,统一门头标识,提供乡镇区域内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分拨、直供式物流配送等服务。****公司,通过**和改造等方式在全县63个行政村完成乡村末端便民服务网点布点,单个网点面积不低于20㎡,开展政务服务、社区电商、远程缴费、收发快递等多种服务,实现农村物流及各类物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
4.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
****中心规划3000㎡左右仓储区域,****中心载体,整合县域供销、物流、电商、快递、商业连锁等**,****中心对不同来源渠道的货品进行统仓共配,提升配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中心内10辆以上货运车辆,实现园区内配送统一、规范化管理,共同配送率达到60%(含)以上。
5.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
建设一个县级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用于支撑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运营,平台主要打造订单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配送管理等系统,具备仓储、运输、配送、车辆调度、订货、监控、数据汇总分析展示等功能;平台配置数据可视化大屏,实时显示配送量、配送时长、车辆实时运行数据等信息,不断拓展平台功能,提供网络货运、物流仓储、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6.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
对物流配送车辆实施标准化改造(主要为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数量不少于10辆,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车辆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印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字样,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等都采用信息系统自动调配等先进管理方式,打造统一、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中心设施设备,****中心的货架、装卸工具、包装工具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设计,鼓励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配备叉车不少于5台,货架存储总货位不少于4000个。
7.建设冷链物流设施
支持本地相关企业完善冷库设施服务功能,引入温控系统,配备冷藏车、数据采集终端;****农场、农民**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完善末端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包括预冷冷却设施设备、冻结设施设备、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二、项目遴选条件
1.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建立独立、规范、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4.申请主体应为试点项目实施的实际投资主体,对试点实施有明确规划和措施,且具备完成申报内容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5.申报实施单位承诺接受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第三方的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三、项目申报程序
1、意向实施单位申报。意向实施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方案(见附件),提供项目试点实施的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5月30****商务局。
2、意向项目评审。单一实****商务局、******社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专家按标准计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试点项目入围实施单位,评审****县政府官网公示。审核项目入库申请表,确定企业入库。
3、公示。入围项目试点实施单位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项目试点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试点实施合同。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四、项目申报材料
1.试点项目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2.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3.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4.申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入库申请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商务局徐沛华电话:079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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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