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发布时间 | 2024-11-29 |
项目名称 | ****购买生活设施项目 | 阅读量 | 3 |
****购买生活设施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购买生活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购买生活设施项目,项目预算资金:50000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15日内完成制作、安装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4、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
四、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 | 产品类型:中央空调 匹数:3匹 冷暖类型:冷暖 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电源电压:220V 适用面积:70㎡以下 风量:≥1140m3/h 电辅加热:支持 室内机噪音:≤40分贝 室外机噪音:≤56分贝 制冷剂:R410A 功率:4680瓦特 (包含安装费+铜管) | 台 | 1 | |
2 | 85英寸电视 | 屏幕尺寸:85英寸 屏幕分辨率:3840x2160(4K) 峰值亮度:300-400尼特 屏幕比例:16:9 背光方式:直下式/DLED 运行内存:3GB 存储空间:32GB 接口:2个HDMI2.1接口,1个USB3.0接口,1个USB2.0接口 电源电压:220V 功耗:电源功率330W,待机功率0.5W 屏占比:97% 输入延时:8.5ms 边框材质:金属 | 台 | 1 | |
固定支架 | 尺寸:适用于85英寸的超大屏幕电视,宽度一般达到70厘米及以上 承重能力:≥90.9公斤 调节功能:倾仰角度可调节在-5°至+10°之间,水平调节支持±5° (含安装) | 个 | 1 | ||
3 | 55寸电视吊装架 | 材质:钢铁 电视机适用尺寸:32-65寸电视 仰俯调节角度:0°, 5°, 10°, 13°,15° 左右调整角度:360° 产品重量:≥16.97kg 最大承重:每侧≥60kg (含安装) | 个 | 1 | |
4 | 投影仪吊装支架 | 固定方式:吊架 安装标准:325mm 承载重量:≥15kg 螺丝标准:M3, M4, M5, M6 材质:钢铁 重量:≥1.72kg | 个 | 1 | |
5 | 挂式空调 | 空调类型:壁挂式空调 冷暖类型:冷暖电辅 变频/定频:变频 空调匹数:1.5P 适用面积:16-20㎡ 能效等级:三级能效 能效比:4.21 制冷剂:R32 制冷量:≥3500W 制冷功率:≥980W 制热量:≥4600W 制热功率:≥1390W 电辅加热功率:≥1000W 循环风量:≥690m3/h 室内机噪音:35-41dB 室外机噪音:≤51dB 扫风方式:上下扫风、左右扫风 电源性能:220V/50Hz 空调管加长:约8米 ****招待所三楼,用吊车安装) | 台 | 1 | |
附件6 | 不锈钢底盘 | 厚度:2mm厚; 规格:201不锈钢 密度:约7.93g/立方厘米 不锈钢底盘形状:长方形,1.1m*1.3m,侧面上翻2.5cm 特性:具有一定的耐酸、耐碱性能;密度高,抛光无气泡、无针孔 (共8套包含安装,其中机关7套,招待所1套) | 套 | 8 |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03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04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询价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老师
办公电话:0546-****533
移动电话:131****1729
地 址:****开发区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老师
办公电话: 054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