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9 00: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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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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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沪崇环保管〔2024〕41号
成文日期:
2024-11-29
发布日期:
2024-11-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集团****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本部整体搬迁工程缺口能力补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经审理查明:
(一)项目位于**市******基地陆域部分,拟实施“****基地二期工程(第一部分)”的能力补齐,兼顾“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船体联合车间、曲面分段装焊车间、室内分段预舾装场、舾装件装焊场地(露天)、1#船坞及总组场地(室外),**钛合金和铝合金制作车间、铜矿砂库、****中心、****中心、****中心及6座室外厕所,已建1-3#总组场地、1-5#总组场地、6#舾装码头以及在建1#船坞内补充起重机、引船系统等。
项目建成后,新增钛合金分段20个/年,铝合金分段20个/年,吊码产品12000吨/年,涉及切割、焊接工艺及船舶生产能力不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船体作业实行三班制,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69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37.6万元。
(二)你单位委托****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表》,网上公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二、我局经审查后,作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意见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及采用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设备,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采取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具体要求:
1、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0.0094吨/年,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氮氧化物实施等量削减。按照《****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环规〔2023〕4号),****环境局统筹削减替代来源。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切实加强污染治理,确保项目建成运营后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不超出核定的总量。
2、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中心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15m高的56#、57#排气筒排放。56#排气筒排放的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57#排气筒排放的甲苯、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要求。
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切割烟尘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焊接烟尘经高真空焊烟净化机组处理后在排放。厂界处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应满足《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4-2015)相关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苯系物、氯化氢、硫酸雾应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限值要求。
3、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火工校正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维保废水等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各污染物应执行**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合理布局、防治噪声污染。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降噪措施,各类设备应进行低噪选型,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基地东侧、北侧、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报我局备案,危废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贮存,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落实监控措施和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正常、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治理,污染物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市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备案、审批或核准。如项目备案、****机关调整并导致环评审批权限发生变化时,你单位应另行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环评审批。
三、****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根据《****政府****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12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等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本部整体搬迁工程缺口能力补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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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