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本院拟将部分检验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现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积极参与报名。
一、资质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实验室且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本地化服务需求,确保标本的时效性。
3.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登记注册相关诊疗科目。具备IS015189实验室认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近两年(2022年1月-2023年12****医院**单位≥5****医院**单位≥10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评价记录。需参加国家级和**省室间质评,并连续三年(2021年1月-2023年12月)合格项目数≥20项,并提供2021、2022、2023年度国家和**省室间质评证书。
6.具备完善的物流服务体系,包括专车冷链运输,确保能够及时接收标本。
7.具备高效的报告发送系统,提供多种查询方式的信息系统。免费提供与委托方信息系统端口对接,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评级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并提供有效期内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报名后,请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装成册并密封完好提交。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检测项目单价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如相关价格发生调整,将根据调整后的单价和折扣进行结算。
2.报价形式采用“折扣”方式,最终结算将根据检测项目的物价单价、实际检测数量及中选折扣进行计算。实际结算金额将根据实际送检量确定,计算公式为:实际结算=标准收费单价×中选折扣×数量。
3.合同期间,对于不在现有清单内的检测项目,若本院临床有需求开展,将依据《**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规定的收费标准与中选折扣进行结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清单外检测项目实际结算=标准收费单价×中选折扣×数量。
4.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不超过《**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0%,超出此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
5.第三方检测机构需确保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的8:30至17:30期间,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规范收集、分装与保存标本。对于特殊标本,应能灵活调整收取方式。整个运输过程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要求,配备定位系统以确保标本安全无误。若因运输或保管不当影响标本质量,第三方检验机构需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6.第三方检验机构需免费提供送检项目所需的特殊采血管、标本瓶(盒)、防腐剂等耗材。
7.第三方检验机构需免费提供标本复检。若无法及时发出报告时,需提前告知,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
8.中选后一周内,第三方检验机构需在本院安装前端采集系统以实现数据对接。检验检查结果报****卫健委的相关规定。
9.第三方检验机构需确保其信息系统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通过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10.合同期内,第三方检验机构需配合本院接受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将资质证明材料送至****中医院院区二楼检验科现场。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本院将在报名截止后对提交的文件进行资格预审查。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无法履行合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将予以拒绝。请各第三方检验机构仔细核对报名文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遴选会议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各第三方检验机构确保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若因联系方式问题导致无法参与遴选会议,本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评审办法
1.本院将根据服务要求,选择能够满足临床需求且报价最低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作为**方。
2.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最低报价第三方检验机构,由相同的最低报价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再次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直至确定最低报价第三方检验机构为止。
五、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县岑阳大道263号
联系人:汪庆洋
联系电话:139****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