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4]1105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市**新区**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6至12-60地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4】8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24157.61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及专项债:24157.61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3309.12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市**新区**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6至12-60地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3309.12米,主要包括****道、精谦路、津同道、**路、精忠路、津卓道、津越道7条道路,道路总长度约3309.12米,总用地面积约90696.6平方米。其中:**道西起西中环快速路,**精谦路,道路全长约507.40米;精谦**起**道,南至**路,道路全长约762.00米;津同道西起西中环快速路,**精谦路,道路全长约317.44米;**路西起西中环快速路,**精谦路,道路全长约305.00米;精忠**起**道,南至**路,道路全长约790.30米;津卓道西起精忠路,**精谦路,道路全长约250.90米;津越道西起西中环快速路,**精谦路,道路全长约376.09米,总投资额24157.61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市**新区**镇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市**新区**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6至12-60地块基础设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精谦路、津同道、**路、精忠路、津卓道、津越道7条道路,道路总长度约3309.12米,其中****道道路总长约507.40米,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布置,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精谦路道路总长约762.00米,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布置,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津同道道路总长约317.40米,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布置,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道路总长约305.00米,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布置,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精忠路道路总长约790.30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津卓道道路总长约250.90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津越道道路总长约376.10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相关全部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及用地红线外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采购、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需求及交付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4729.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01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甲;(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除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符合上述要求以外,其他条件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进行承诺(加盖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建筑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3)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其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进行承诺(加盖公章);(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和在**建设项目中无在施工程进行承诺(加盖公章);(5)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在**建设项目中无在施工程进行承诺(加盖公章);(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由施工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7)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进行承诺(加盖公章);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关注截图等,到**市**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4楼办公室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陆明(印鉴)
办公地址:**市**新区**镇津同道与国兴路交****服务中心0326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陆明 电话:022-****1139
传 真:022-****113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小慧(印鉴)
办公地址:**市**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4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480 联系人:李鑫玮、崔文玉 电话:022-****3816
传 真:022-****3816
日期:2024年11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市滨****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陆明
电话:022-****1139传真:022-****1139
受理单位地点:**市**新区**镇津同道与国兴路交****服务中心0326
**市滨****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2327传真:****2332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cn
受理单位地点:**市**新区**道1087号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