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1-29 11:35
90天 |
资金现金 |
500,000元 人民币 |
29,194,705.88元 人民币 |
CQFJSGZHPG[JS] |
****高中食堂**项目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高中食堂**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30(**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jiangjin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补遗通知发布至2024-12-03 09:00:00(**时间)前。 三、招标人应于2024-12-05 17:3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jiangjinweb/)发布澄清。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修改为: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2180万元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即满足要求。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五、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其他要求中:“(4)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招标人: **** **市**区****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