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开发区管****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文号: | 阜环行审函〔2024〕61号 |
信息来源: |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
****开发区管理委员:
报来的《****开发区管****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 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电镀产业园建设****经济开发区兴园路东侧,临鲖**侧、姜寨路西侧。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建设22栋标准厂房、辅助用房、工具房等附属用房,建设供配电、道路、雨污水管网、****中心、****中心、****中心等设施。****中心废水总处理能力为4800t/d,项目分期建设,****中心处理能力为1600t/d;****中心处理能力为3200t/d。电镀园区总产能不能突破规划的1630万平方米/年表面处理能力,其中一期产能为550万平方米/年表面处理能力,二期产能为1080万平方米/年表面处理能力。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运营期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氰化氢、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的要求。氰化氢、氯化氢、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50mg/m3的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施工期施工扬尘执行**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要求。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各股生产废水通过专管收集进入电****处理中心处理,尾水中总铬、六价铬、总银、总镍在预处理设施排放口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电镀产业园总排口重金属类污染物和总氰化物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严执行,氟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常规因子如pH、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软水制备废膜为一般固体废物,由软水机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检测废液、污水处理剂的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园区****中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各类监测计划,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针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单元应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各****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落实到位,以杜绝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的滚轴式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落实环境监测制度,确保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排放。
9、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10、后续入驻电镀产业园的电镀项目应单独履行环评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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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