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公司限额以下设计项目,于2024年11月28日9:30时在**市越****北路629号****一楼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下浮率(%) | 招标控制价 |
第1名 | **** | 陈弢 | 26.67% | 单个项目设计费在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第2名 | ****公司 | 梁卫林 | 26.75% |
第3名 | ****设计院****公司 | 徐陈丹 | 26.66% |
第4名 | ****公司 | 徐印 | 26.00% |
第5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刘宝国 | 26.66% |
设计周期 | 两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起计,如遇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出台时,可随时终止。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市****总院****公司 | 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 招标文件P14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的 |
公示期限 | 2024年 11 月 30 日8:30时--2024年 12 月 2 日17:00时 |
备 注 | 取所有中标候选人的下浮率报价中的最大下浮率作为年度中标下浮率,即26.75% |
招 标 人:****
地 址:**市越**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5-****823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692号瑞远科技一楼
联系人:朱惠莎 电话:151****5495
监督管理部门:****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人:沈焱东 联系电话:0575-****1258
2024年 11 月 29 日
说明: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该工程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管理部门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