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沙医院(板仓路院区)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947844P | 建设单位法人:张蒂固 |
周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星沙街道板仓路40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板仓路院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星沙街道板仓路403号 |
经度:113.07022 纬度: 28.257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7 |
长环评(长县)〔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74.43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947844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22393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223930J | 竣工时间:2024-08-28 |
2024-08-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cscdjc.cn/detail/967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门诊700人次/日,住院病床200床 | 实际建设情况:门诊700人次/日,住院病床200床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就诊:病患到医生处就诊。通过问诊及检查,全面检查患者的病情。 分类诊疗:根据病人的诊断情况,采取直接取药、门诊治疗等治疗后出院;还有部分患者需要留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办理入院手续。 出院:住院病患已康复,经医生同意,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回家调理。 | 实际建设情况:就诊:病患到医生处就诊。通过问诊及检查,全面检查患者的病情。 分类诊疗:根据病人的诊断情况,采取直接取药、门诊治疗等治疗后出院;还有部分患者需要留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办理入院手续。 出院:住院病患已康复,经医生同意,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回家调理。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区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医院化验室清洁废水在化验室排口通过加药沉淀处理、发热门诊废水在化粪池通入臭氧消毒处理、住院楼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院区内其他医疗废水分别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医院****处理站处理(采样“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药煎煮异味、医院消毒水异味通过通风换气系统加强通排风,通风换气系统尾气不得朝向居民集中区方向;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通过消毒、除臭处理后经抽风机抽排;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UV光氧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营运期****处理站水泵、自来水水泵、中央空调主机、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置于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内,柴油发电机放置在地下室,自来水水泵放置在水泵房内,通过墙体隔声措施进行降噪处理;中央空调主机置于门诊住院楼楼顶,通过隔声棉、减震垫进行降噪处理;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废包装材料****公司;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具备此类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中药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废药物药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应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办公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区域已实行雨污分流制。医院化验室清洁废水在化验室排口通过加药沉淀处理、发热门诊废水在化粪池通入臭氧消毒处理、住院楼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院区内其他医疗废水分别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医院****处理站处理(采样“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根据监测数据,排放口污染物已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运营期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药煎煮异味、医院消毒水异味通过通风换气系统加强通排风,通风换气系统尾气未朝向居民集中区方向;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通过消毒、除臭处理后经抽风机抽排;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UV光氧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数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通过烟管窗外排放。污水处理站水泵置于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内,柴油发电机放置在地下室,自来水水泵放置在水泵房内,通过墙体隔声措施进行降噪处理;中央空调主机置于门诊住院楼楼顶,通过隔声棉、减震垫进行降噪处理;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已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废包装材料外售**万容****公司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公司处置;废中药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废药物药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定期交由**汇洋****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公司处置,废UV灯管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已按要求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办公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文件,按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并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在项目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取得排污许可相关手续。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分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主动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文件,已按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已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在项目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取得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5年内已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重新审核。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6.0835 | 6.0835 | 0 | 0 | 6.084 | 6.084 | |
0 | 3.04 | 3.05 | 0 | 0 | 3.04 | 3.04 | |
0 | 0.05 | 0.31 | 0 | 0 | 0.05 | 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已建设“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污水处理设施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出水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指标均达到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
2 | 科室预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已建设沉淀预处理设施 | 监测结果表明,化验室废水预处理出水口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指标均达到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恶臭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设UV光解除臭设施 | 有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建设隔声、减振措施 | 厂界外东、南、西、北侧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0.9-59.3dB,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3.9-49.3dB,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废包装材料****公司;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具备此类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中药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废药物药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应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办公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废包装材料外售**万容****公司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公司处置;废中药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废药物药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定期交由**汇洋****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公司处置,废UV灯管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已按要求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办公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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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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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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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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