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委托四****研究院对“****车站片区、**片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车站片区、**片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规划期限:2023年~2035年。
规划范围:规****车站片区、**(生活配套)片区两个片区。其中,火车站片区**车岭镇岱宗村,西至**镇化城村,南至**街道两桥村,北以规划成新蒲快速路为界,片区面积487.29公顷;**(生活配套)片区位于**先进材料产业园东部,涉及**先进材料产业园居住组团及周边用地,片区面积为249.36公顷。规划范围面积合计736.65公顷,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
产业定位:本次规划的主导产业确定为装备制造业、有色金属材料产业,协同发展现代物流业、电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相关产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滨**路11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5-****936。
三、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研究院;
通讯地址:**省**市**区武科西三路375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8-****1601;
邮箱:****@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参调查表链接:https://pan.**.com/s/1BCp2D2yK-WHYaiEiNgSltQpwd=lgri
提取码:lgri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