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至2026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审查服务打捆公开招标项目,****公路局以 《****公路局****管理局2025至2026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审查服务打捆公开招标的批复》(黔路复〔2024〕197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咨询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4年线路里程1050.208公里,养护里程为767.179公里,包含5条国道和9条省道,管养桥梁114座,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30座、中桥35座、小桥48座,隧道12座,其中中隧道2座、短隧道10座。为提高养护工程管理水平,体现“安全、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达到“高效、快捷”的管理要求,提升养护生产效率,****管理局所辖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安防设施、管理服务设施等2025至2026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审查服务,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服务单位。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80万元。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KCSJ01、KCSJ02、KCSJ03。KCSJ01标段估算价300万元、KCSJ02标段估算价100万元、KCSJ03标段估算价80万元。
2.3 招标范围
各标段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 | 工作内容 |
1 | KCSJ01 | 负责公路路基、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的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及应急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如: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公路灾毁(或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 | (1)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 (2)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畅安舒美”专项费用编制(如有))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等); (3)技术设计(如有)。 |
2 | KCSJ02 | 负责桥梁、涵洞、隧道、管理服务设施和绿化景观的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及应急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如:危旧桥拆除重建及加固改造工程、危隧改造工程、****服务区增设充电设施等)。 | |
3 | KCSJ03 | 负责本轮服务期限内需要完成的各类养护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所需的各类专项评估工作(如:安全风险评估、防洪评价、后评估等,具体以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为限)。 | (1)勘察设计合同段范围内的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如有)、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安保设施及沿线设施的施工图审查(咨询)工作,勘察报告审查(咨询)工作,工程量清单审核工作;若因招标人需要,咨询人须对本项目的一般设计变更提供设计审查(咨询),并提交审查(咨询)报告; (2)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项实施全过程所需的各类专项评估工作。 |
注:单个养护工程服务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或路面改造及公路改扩建工程,或涉及“四新”技术应用或技术复杂的养护工程等项目,招标人另行开展公开招标确定。
2.4 服务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名;
(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确定。从业单位分立、更名、改制、转制、重组的,不改变其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合并的,按照信用等级较低单位的等级确定合并后单位的信用等级。
3.3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及以上可以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可以在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局最新发布的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信用评价结果公布时间在招标公告载明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含截止日),则按新等级引用,否则按原信用等级引用。),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均以最新年度设计单位评价结果为准):
(1****公路局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主体工程)****运输厅公布的评****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时,优先引用“设计-主体工程”信用等级;无“设计-主体工程”信用等级的,引用“设计-综合”信用等级。);
(2****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3)投标****运输厅(局、委)的评价等级;
(4)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③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④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参与投标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根据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表规定执行,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填报的人员可以重复,但在人员重复的标段中,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共3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当某投标****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再在****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次位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具体中标候选人名单以评标报告为准。
信誉等级 | AA | A | B、C、D |
允许投标标段数量 | 3 | 2 | 1 |
允许中标标段数量 | 1 | 1 | 1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http://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 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 格式)上传到**公共**交易平台(贵 州省)(网址:http://ggzy.****.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省公共**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提前登录交易系统测试开标环境有无异常,避免无法按时完成解密。
6.4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首次进****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
6.6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网站、****公路局 官方网站上发布。
8. 投诉、举报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应提交原件。
8.1.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公路局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夏先生,158****7565;
****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248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办事处万峰大道与**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58****75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
项目负责人:刘菊红
项目组成员:李博闻、王龙
电 话:155****1029
2024年11月29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标段 |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KCSJ01 KCSJ02 KCSJ03 |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1)的要求,联合体总体须满足(2)的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标段 |
资格条件不做要求。 | KCSJ01 KCSJ02 KCSJ03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标段 |
(1****运输部、****运输厅****公路局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原则,确定的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上。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KCSJ01 KCSJ02 KCSJ03 |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确定。从业单位分立、更名、改制、转制、重组的,不改变其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合并的,按照信用等级较低单位的等级确定合并后单位的信用等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或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 KCSJ01 KCSJ02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工作。 | KCSJ03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新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9款的规定。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投标报价<85%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
勘察设计技术建议书打分部分(适用于KCSJ01、KCSJ02标段):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4.2-7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5.4-9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认识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评审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2-7分) | 根据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5.4-9分) | 根据各项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8-8分) | 根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设计审查技术建议书打分部分(适用于KCSJ03标段): | ||||||||||||||||||||||||||||||||
2.2.4(1) | 技术建议书(设计审查)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4.2-7分) | 根据对所包括的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理解透彻、地区建设条件认识恰当 |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难点提出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对策及措施(5.4-9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认识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对本项目设计审查、咨询服务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评审 | |||||||||||||||||||||||||||||||
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2-7分) | 根据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设计审查、咨询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5.4-9分) | 根据各项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8-8分) | 根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以下适用于KCSJ01、KCSJ02标段: (2)与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相比,每增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或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经历的,加2分,最多加8分。 以下适用于KCSJ03标段: (2)与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相比,每增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经历的,加2分,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或评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评标价得分F=10-|偏差率|×10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且投标人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评标价得分F=10-|偏差率|×100×0.1。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以下适用于KCSJ01、KCSJ02标段: (2)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或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 以下适用于KCSJ03标段: (2)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分; (2)信用得分-3至+3分: 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原则确定的投标人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打分:
注:(1)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3.3款确定的信用等级引用原则,****公路局发布的最新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专业”评价计分; (2)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公路局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3)引用其余信用等级视为“综合”评价计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分因素(投标人的信誉、投标价除外)得分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评标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存在明显文字错误,且修改后不会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评标标准和方法。 3、本项目(共3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当某投标****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再在****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次位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具体中标候选人名单以评标报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