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检测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检测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检测项目 合同金额(元):****200.00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三条 合同金额”中的“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438960.00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变更为“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438960.00元);完成中期验收后,甲方自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即人民币(大写):捌拾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804760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站承担的“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检测项目”于2024年6月7日由甲乙双方签订了《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检测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整,以下简称原合同)因乙方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本项目工作量已完成过半,且履约情况良好,为更好的推进后续工作的开展,经协商,对原合同款项支付相关事项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市**区梅坳七路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