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都科创园收购及改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加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陶都科创园收购及改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加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的陶都科创园收购及改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加固工程专业分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陶都科创园收购及改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加固工程专业分包,主要包括加固工程。
2、质量:合格
3、工期: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2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4 月30 日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项目地点:**市
6、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
三、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 **** | 交纳 形式 | 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费) |
开户银行及行号 | ****银行张渚支行 | ||
账 号 | 320********100****9274 |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
账号:320********100****9274
户名:****
开户行:****银行张渚支行
交纳形式:银行本票,本票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金额不得分开。
4、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授权委托书(注: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被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2024年6月-2024年11月内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6 日13时 00分,地点为****(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2)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六、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公众号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11月 29 日至 2024年 12 月 3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7****0260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200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6****6536 联系地址: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 邮政编码:214200 |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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