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富利多陶釉原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上角埔新路 6 号 2 栋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信****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将厂址搬迁至**省**市**镇上角埔新路 6 号 2 栋建设,总占地面积约 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00 平方米,年产熔块釉水 300t,熔块釉粉 2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粉碎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清洗废水交具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会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控制合理布局、消声、减震、墙体隔声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公司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11-29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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