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中心智能物联终端服务播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中标价: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大唐国际城4号楼2103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名称、数量)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东侧
联系人:唐啸天
联系电话:0558-****127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 2024 年12月2日(1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12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1、通过智能物联网广告平台播放海报、核心知识等。投放内容以卫生防病知识为主,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宣传需求。需100台以上播放终端,每次投放播放内容时长不少于10秒,每天不少于300次。投放时间为一年。中标商需及时提供播放画面。
2、根据业主宣传需求,由业主确定播放终端覆盖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