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 供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54485A | 建设单位法人:李勇 |
张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街道兴源街116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供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D4412-热电联产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街道兴源街769号 |
经度:119.80206 纬度: 36.389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7 |
潍环审字〔2023〕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54485A001P |
2024-04-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40 |
9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54485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公司 |
****0700MACAGNAF4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DTJ8W7B | 竣工时间:2024-05-30 |
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239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属于改建项目,建设热电联产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属于改建项目,建设热电联产机组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5台35t/h链条燃煤蒸汽锅炉,建设2台11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用1备)和82套辅助设备。项目投产后年供热量171万GJ,年发电量10080万kwh,年最大供汽量600480t(采暖期)。项目总投资99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5万元,占总投资的12.97%。 | 实际建设情况:(1)拆除5台35t/h链条燃煤蒸汽锅炉(2)建设1台11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68套辅助设备,可实现年供热量171万GJ,年发电量10080万kwh,年最大供汽量600480t(采暖期)。 |
环评设计 2×110t/h(1用 1 备)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安装1台11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燃煤由汽车运至厂内干煤棚,再经输煤系统送至锅炉燃烧,化学能转变成热能; 产生的高温高压蒸汽送往汽轮机做功,热能转变成机械能;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输出;做完功的蒸汽进入热力管网输送给热用户。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进入其尾部烟道,先经省煤器、空气预热器、脱硝装置、除尘器、引风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最后经烟囱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燃煤由汽车运至厂内干煤棚,再经输煤系统送至锅炉燃烧,化学能转变成热能; 产生的高温高压蒸汽送往汽轮机做功,热能转变成机械能;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输出;做完功的蒸汽进入热力管网输送给热用户。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进入其尾部烟道,先经省煤器、空气预热器、脱硝装置、除尘器、引风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最后经烟囱高空排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燃用设计煤种,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湿式电除尘等处理方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 二、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设置污水和前期雨水收集、储存系统,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和湿式电除尘用水;湿式电除尘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化水车间废水部分回用于湿式电除尘器补水,剩余部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嘉****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脱硫废水经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回用于地面冲洗、煤场喷洒,部分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嘉****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四、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于吹管噪声、锅炉排汽噪声,通过安装高效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避开公众休息时间吹管、吹管时告知公众等),将其影响降至最低。 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等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除尘布袋、脱硫废水污泥产生后须进行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废弃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按照固废管理有关要求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燃用设计煤种,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湿式电除尘等处理方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 二、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设置污水和前期雨水收集、储存系统,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和湿式电除尘用水;湿式电除尘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化水车间废水部分回用于湿式电除尘器补水,剩余部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嘉****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脱硫废水经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回用于地面冲洗、煤场喷洒,部分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嘉****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四、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于吹管噪声、锅炉排汽噪声,通过安装高效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避开公众休息时间吹管、吹管时告知公众等),将其影响降至最低。 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等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除尘布袋、脱硫废水污泥产生后须进行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废弃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按照固废管理有关要求妥善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6.078 | 16.078 | 0 | 0 | 16.078 | 16.078 | |
0 | 4.82 | 4.82 | 0 | 0 | 4.82 | 4.82 | |
0 | 0.24 | 0.24 | 0 | 0 | 0.24 | 0.2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5.62 | 25.9 | 0 | 0 | 25.62 | 25.62 | / |
0 | 32.55 | 3.9 | 0 | 0 | 32.55 | 32.55 | / |
0 | 3.07 | 34.16 | 0 | 0 | 3.07 | 3.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处理厂进水水质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各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pH值7.9~8.0(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3mg/L、悬浮物42mg/L、氨氮5.69mg/L、全盐量1188mg/L、动植物油0.87mg/L、石油类0.54mg/L、挥发酚未检出、总氮32.7mg/L、总磷0.56mg/L、氟化物0.88mg/L,污水总排口中各因子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SNCR 脱硝+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设施+湿式电除尘联合烟气净化装置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中限值要求;氨逃逸浓度须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控制要求。 | 低氮燃烧+SNCR 脱硝+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设施+湿式电除尘联合烟气净化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DA004排气筒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情况为颗粒物:2.5mg/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23mg/m3、汞及其化合物:0.009mg/m3、烟气黑度:<1,均满足《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664-2019)表 2 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 5mg/m3、氮氧化物 50mg/m3、二氧化硫 35mg/m3、汞及其化合物 0.03mg/m3、烟气黑度 1);氨逃逸浓度:0.42mg/m3;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标准(8mg/m3)限值。DA003排气筒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情况为氨:0.63mg/m3、6.95×10-2kg/h,硫化氢:0.07mg/m3、8.02×10-3kg/h,臭气浓度:269(无量纲),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H2S 3mg/m3;0.1kg/ h、氨20mg/m3;1.0kg/ h、臭气浓度800)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对于吹管噪声、锅炉排汽噪声,通过安装高效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避开公众休息时间吹管、吹管时告知公众等),将其影响降至最低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 | 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对于吹管噪声、锅炉排汽噪声,通过安装高效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避开公众休息时间吹管、吹管时告知公众等),将其影响降至最低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等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除尘布袋、脱硫废水污泥产生后须进行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废弃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按照固废管理有关要求妥善处置。 | 锅炉飞灰、炉渣、脱硫石膏均外售相关建材企业作为建材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脱硫污泥现状还未产生,产生后按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别;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外卖建材企业。 废布袋:还未产生,产生后按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别;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废反渗透膜、废树脂经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处理。 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900-249-08,暂存在现有150㎡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 厂区现有150㎡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贮存和转移过程中,加强防水、防压等措施,同时为防止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临时存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危废暂存间的地面和四周围挡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同时设置了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贮存间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排放量及处置记录。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024年9月6 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编号:370785-2024-299-L,并定期演练。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拆除现有的 5 台 35t/h(3 用 2 备)链条燃煤蒸汽锅炉,建设 2 台 11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 用 1 备)和 82 套辅助设备,预计 2024 年 12 月投产, 投产后年供热量 171 万 GJ,年发电量 10080 万 kwh,年最大供汽量 600480t/a(采暖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拆除现有的 5 台 35t/h(3 用 2 备)链条燃煤蒸汽锅炉,建设 2 台 11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 用 1 备)和 82 套辅助设备,预计 2024 年 12 月投产,投产后年供热量 171 万 GJ,年发电量 10080 万 kwh,年最大供汽量 600480t/a(采暖期)。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拆除5台35t/h链条燃煤蒸汽锅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拆除5台35t/h链条燃煤蒸汽锅炉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