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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受理和批前公示信息 | ||
****分局 | ||
2024-07-30 10:32 | ||
《****年产1万吨膳食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有效 | ||
2024-07-30 | ||
《****年产1万吨膳食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万吨膳食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环境保护局水环境(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2-****231 ****059
地址:**省**市**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膳食纤维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开发区经三路与纬六路交叉口西北侧,纬五**,拟依托厂区内现有空置厂房、空地及公辅设施,建设一条年产1万吨膳食纤维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活性炭热再生旋风分离废气连同现有工程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烘干、分筛和包装废气和经旋风收尘后的烘干废气经现有“水膜除尘器”处置后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粉碎、包装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废水经丰原2****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排放须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水池、污水管线等的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和**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