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产业**区**片区暨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供电杆线迁移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三角(**)产业**区**片区暨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供电杆线迁移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中心1段
成交金额:****000.00元
评审报价:****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长三角(**)产业**区**片区暨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供电杆线迁移项目(三次)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长三角(**)产业**区**片区暨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供电杆线迁移项目(三次)。项目主要内容:跨路部分8处杆线移位、沿路部分1处杆线移位,最高电压等级10kV。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施工图及建设单位要求。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项目经理:陈兵 执业证书信息:皖134********0107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素文(组长)、潘日高、吴自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82****5508。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953 地址:****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方式:夏志强 0563-****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黄工 182****5508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志强
电 话:0563-****268
十、附件
1、长三角(**)产业**区**片区暨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供电杆线迁移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时间: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