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院区主体建设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任务书编号: | FS340********425号 | |
标段名称 | ****新院区主体建设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三潭路37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滕工0553-****8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路4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建、刘琴186****267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7%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熊大宇 | |||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7330 | ||||
工期(天) | 54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银行营业用房全过程监理 | |||
加分业绩:1、****电视台****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2、****中心项目监理;3、石碑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 | ||||
奖项 | 投标人:1、**市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2、****学院经管教学楼、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 | |||
项目负责人: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和天(**)****公司 |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5%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楚万春 | |||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7468 | ||||
工期(天) | 54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市沪昆高铁**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 | |||
加分业绩:1、****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2、****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3、**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工程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 期工程监理 | ||||
奖项 | 投标人:1、**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大学科研楼**工程 :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项目负责人: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83%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葛伟 | |||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3479 | ||||
工期(天) | 54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中心PPP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 |||
加分业绩:1、****中心一期B区工程施工监理;2、**高中园项目(监理);3、**大学建设工程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医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奖项 | 投标人:1、****-体育场:2018—2019年度鲁班奖2、****中心体育馆综合体工程监理:2018—2019年度鲁班奖; | |||
项目负责人: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基准值为方法二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