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虹桥提升改造项目---游路、供排水设施 及河道整治改扩建工程(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4402942 | 建设单位法人:杨松 |
杨长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县九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叠虹桥景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叠虹桥提升改造项目---游路、供排水设施 及河道整治改扩建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5-旅游开发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61-N7861-名胜风景区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03.38589 纬度: 25.0786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01 |
宜生环〔2020〕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00 |
14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440294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440294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1MJui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九乡风景名胜区叠虹桥景区游路改扩建(新修建约2.7km游步道,1.7km电瓶车道,1个滚水坝,1个码头,2座跨河桥梁及4个观景平台),河道整治(麦田河整治940m)及供排水工程(新增5座储水池、提水泵,**5座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容为**游步道及电瓶车道、水上交通线路(**码头项目)、河道整治项目、提升改造供水排水设施等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项目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已建设内容为(修建约2.7km游步道,1.7km电瓶车道,1个滚水坝,1个码头),河道整治(麦田河整治940m)及环保设施(建设1个水冲厕及化粪池、生活垃圾收集桶),其余内容全部纳入二期建设内容,本次验收调查内容为叠虹桥提升改造项目---游路、供排水设施及河道整治改扩建工程(一期)内容。叠虹桥提升改造项目---游路、供排水设施及河道整治改扩建工程(一期)建设后日最大接待游客量为3000人。 |
(2)项目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修建约2.7km游步道,1.7km电瓶车道,1个滚水坝,1个码头),河道整治(麦田河整治940m)及环保设施(建设1个水冲厕及化粪池、生活垃圾收集桶),其余未建设内容全部纳入二期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调查内容为叠虹桥提升改造项目---游路、供排水设施及河道整治改扩建工程(一期)内容,其余未建设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为分期建设,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为旅游开发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旅游开发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施工生活废水经项目区设置的防渗旱厕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设备清洗,不外排;机修废水经收集桶和隔油池收集后经机修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挖填方作业应尽量避开雨天,缩短施工现场大面积裸露的时间,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相应的5座处理规模均为15-30m3/d****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20)中冲厕、绿化标准,即:pH:6.0-9.0,色度≦30,生化需氧量≤20mg/L,溶解氧≧1.0,氨氮≤20mg/L,回用于绿化及冲厕,不外排。处理规模均为15-30m3/d****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中冲厕、绿化标准,即:pH:6.0-9.0,色度≦30,生化需氧量≤20mg/L,溶解氧≧1.0,氨氮≤20mg/L,回用于绿化及冲厕,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1mg/m。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应加强污水系统管理,在处理系统周围种植树木及花草,尽量减轻臭气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商业噪声、设备噪声、电瓶车交通噪声。电瓶车采用电力驱动,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地下设备间内,并安装隔声减振措施。项目噪声值应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夜间≤45dB。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按规定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其中生活垃圾和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贮存于项目内占地面积为5m2的危废暂存间内,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查看,项目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均经过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项目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项目施工期设置有临时旱厕,项目已定期委托九乡环卫部门对旱厕进行清掏,已设置专门的人员定期加强管理,未出现化粪池外溢的情况。项目施工期间,不在景区内进行机修,故未产生机修废水。项目施工期间,均未在雨天施工,施工均循序渐进,未大面积裸露时间,施工场地已设置有沉淀池,雨天施工区周边产生的雨水全部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天晴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雨水未外排。本项目员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20m3)处理后,用车清运至九乡叠虹桥景区索道改****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废水未外排,项目现有的20m3化粪池能满足本次验收项目产生废水停留时间12小时以上。此外九乡叠虹桥景区****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m3/d)能接纳该项目废水处理需求,项目废水不外排。其余内容纳入二期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调查访问,项目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物料堆放区进行洒水降尘,项目施工均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大风天气安排人员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间使用尾气达标的燃油机械设备,项目施工期间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均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装载,且采用篷布进行遮盖;施工过程中已将挖出的土方用编织袋装袋后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采用篷布进行遮盖,定期洒水降尘;项目施工道路、作业场地均进行硬化,施工进出车辆出口处,已有一条长度且宽度不小于出口宽度的混凝土路面。项目施工期间未出现废气扰民事件。项目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周边绿化植被覆盖,只要加强管理,正常维护,仅有少量异味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总体上,项目运营期间异味产生量不大,呈无组织排放,经过周边绿化口, 带植被吸收及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人群影响不大。项目已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施工期间,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未出现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已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已提高施工机械化程度,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均已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位置,项目施工期未出现噪声扰民事件;项目已在醒目的地方设置有标识标牌,行驶车辆均按照内外道路限速要求进行行驶,未出现超速的情况。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项目施工期间未出现噪声超标的情况。项目主要采取使用低噪声性能优的设备,并定期对各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利用围墙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影响。 根据此次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均日产日清,全部清运至旅游小镇项目进行场地平整利用,本项目未设置建筑垃圾堆场;未出现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随意丢弃的情况;项目开挖产生的多余土石方运至旅游小镇项目进行场地平整利用,未出现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置或随意丢弃的情况。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日产日清,未在施工区域长时间暂存。 项目区景区内已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九乡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详见附件4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合同)。 项目刚运行目前化粪池产生污泥量很少,后期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详见附件3化粪池污泥清掏协议)。 根据现场调查及与业主核实,项目运营期检修游船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实际依托索道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贮存,达到一定量时由**九乡****公司委托****清运处置 |
一期项目员工及游客污水经自建化粪池1座(20m3)处理后,用车清运至九乡叠虹桥景区索道改****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废水不外排,项目现有的20m3化粪池能满足本次验收项目产生废水停留时间12小时以上。此外九乡叠虹桥景区****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m3/d)能接纳该项目废水处理需求。由于项目分期建设,****处理站、其余化粪池、回用水池纳入二期建设内容,本期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保持河道水流的连通性,确保水生动植物正常生长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严防各类污染事故发生。《报告书》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过程,均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周围设置围挡及排水沟。根据现场查看,项目施工区域均已全部进行平整、回填,且种植有绿化植被。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已全部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均设置有沉淀池收集,施工期未出现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出现。项目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设施进行落实,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未发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类事件。项目已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正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于2020年4月1****环境局**分局关于该报告书的批复(宜生环〔2020〕25 号)。本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底完成;项目建设未超过五年。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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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相应的5座处理规模均为15-30m3/d****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20)中冲厕、绿化标准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20)中冲厕、绿化标准 | 本项目员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20m3)处理后,用车清运至九乡叠虹桥景区索道改****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废水未外排,项目现有的20m3化粪池能满足本次验收项目产生废水停留时间12小时以上。此外九乡叠虹桥景区****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m3/d)能接纳该项目废水处理需求,项目废水不外排。其余内容纳入二期建设内容。 | 针对本项目,由于本项目员工及游客污水经自建化粪池(20m3)处理后,用车清运至九乡叠虹桥景区索道改****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本次竣工验收调查九乡叠虹桥景区****处理站进口和出口各设置 1 个采样点,根据监测结果,废水能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商业噪声、设备噪声、电瓶车交通噪声。电瓶车采用电力驱动,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地下设备间内,并安装隔声减振措施。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 | 项目主要采取使用低噪声性能优的设备,并定期对各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利用围墙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影响。 | 根据此次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按规定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其中生活垃圾和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贮存于项目内占地面积为5m2的危废暂存间内,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均日产日清,全部清运至旅游小镇项目进行场地平整利用,本项目未设置建筑垃圾堆场;未出现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随意丢弃的情况;项目开挖产生的多余土石方运至旅游小镇项目进行场地平整利用,未出现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置或随意丢弃的情况。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日产日清,未在施工区域长时间暂存。 项目区景区内已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九乡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详见附件4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合同)。 项目刚运行目前化粪池产生污泥量很少,后期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详见附件3化粪池污泥清掏协议)。 根据现场调查及与业主核实,项目运营期检修游船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实际依托索道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贮存,达到一定量时由**九乡****公司委托****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议尽快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到相应部门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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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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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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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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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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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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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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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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