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对****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99.73元(注: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授权的,****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公司缴交社保。
7.**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8.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报名须知):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前来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0款除外)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原件核查后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公司(详细地址:****广场A-18********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场A-18********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场A-18********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振丰工程造价咨询网(http://www.****.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县滨**路****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62-****920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旺福路3****花园第二层西边)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