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供应管理,持续推进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防范疫苗管理相关风险,保障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安全。根据《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省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选取制度》《**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选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于2024年12月公开选取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请各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在2024年12月13日前将参选疫苗及生产企业相关资料(附件)书****中心行政办,审查合格后作为备选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过期未提交相关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我县2024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凡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人员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选取程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参选资格。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的,取消其后续年度的参选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813-****05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参选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选取相关资质清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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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选取相关资质清单
一、准入条件
本企业及其所销售的疫苗及产品必须已进入**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二、参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性质、规模、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信用等级、企业获省部级及以上的荣誉);2.是否属本地企业;3.产品专利情况;4.产品覆盖率(市场占有率,主要指在**);5.服务条款(包括:发生异常反应响应速度,支持处理发生异常反应专家团队有、无;实力情况,发生严重异常反应如死亡企业如何处理,疫苗配送方式,是否有计划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相关工作;6.产品技术参数(规格及同一规格病毒含量、阳转率、滴度、保存条件及效期);7.产品挂网价格;8.产品的优、缺点介绍。
以上资料简要择重点说明,篇幅不宜过长,加盖企业鲜章。
三、中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新版);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及开票信息;6.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7.疫苗出库单、收货确认单、发票样张、销售合同模板;8.印章备案表;9.廉洁自律承诺书;10.售后服务承诺书;11.产品质量保证书;1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协议;13.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药****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疫苗生产单位法定鲜章,按目录装订成册。